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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派斯林派斯林(SH:600215)2025-08-25 18:32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5年8月)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