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派斯林派斯林(SH:600215)2025-08-25 18:32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7]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提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10] 薪酬实施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会议相关 - 提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12] - 会议应由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半数通过[12] 其他 - 下设工作组提供决策书面材料[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14]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并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