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董事会相关 - 由9名董事组成,换届等额选举[12] - 成员由提名委员会产生候选人,经审议和选举产生[12] 会议规则 - 召开提前两天通知,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经半数委员通过方有效[14] 任期与职责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负责拟定选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其他 - 选任经多环节,含搜寻和审查等[9][10] - 会议记录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