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董事会议事规则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行为,保证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 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