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9年7月获批发行7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6,882,880元[6] - 公司1993年3月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设立时总股本18,000万股,内部职工股6,280万股[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56,882,880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未在30日内执行,股东可起诉[19]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3]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情形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3][3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68] - 董事会有权在一年内并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及以下行使特定职权,决定关联交易权限为3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1] 审计与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至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8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84]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84] 高管与报告披露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8]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91]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1]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2] - 连续三个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3]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7]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0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解散事由10日内公示[114]
派斯林(600215) -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