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股份(603277) -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8] - 选聘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0]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0] - 评价审计费用报价时以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得分[10] 人员聘用 - 连续聘用同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业务[10]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11] 聘用流程 - 股东会通过选聘议案后,公司与事务所签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10]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续聘与改聘 - 审计委员会续聘时需评价会计师工作,肯定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否定则改聘[12] - 出现六种情况时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5]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调查情况并评价[15]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时独立董事应明确发表意见[16]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在会上陈述意见[16] - 改聘公告应详细披露解聘原因等多项信息[16] 其他事项 - 审计委员会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情形保持谨慎[12]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6] -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公司财务报告[18]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对责任人通报批评等处理[18]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