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股份(603277) -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银 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可设副董事长1名;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六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 和副董事长应当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