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股份(603277) -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银都股份银都股份(SH:603277)2025-08-25 18: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请求处理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9]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0] 延期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日公告说明[1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2] 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董事选举用累积投票制[16] 股份表决权限制 - 股东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15] 征集委托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委托出席股东会,禁止有偿征集[15] 优先股审议 - 股东会审议发行优先股需对11项事项逐项表决[16]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9] 决议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20] 回购决议 - 公司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2/3以上出席股东表决通过[20] 决议撤销与争议处理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1] - 相关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1] - 公司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判决或裁定后信息披露[1] 前期事项处理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披露[1] 规则效力与修订 - 本规则与《公司章程》正文效力同等[23]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3] - 董事会可修订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