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鼎股份(600105) - 永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 运作程序,提高审计委员会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委员会按规定行使职权,确保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及《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协助审计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联络、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