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9]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需审计[9] 业绩预告情形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7种情形之一,应在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半年度出现前3种情形,应在15日内预告[12][13]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需披露业绩预告[1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披露业绩预告[13] 业绩快报与修正 - 公司出现定期报告披露前报送未公开数据预计无法保密等3种情形,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3] - 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本期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15] 报告审议与发布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 信息披露文件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全文和摘要按规定披露[5]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可能影响股价时应履行披露义务[10][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8] 信息保存与流转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保存期限为十年[26] - 未公开信息自重大事件相关时点最先发生时启动内部流转等流程[30] 信息披露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3] - 公司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30] - 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履行报告义务[28] - 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披露临时报告[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8]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报告重大信息[28] - 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信息的文件签署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28] 其他规定 - 证券监管等第三方公告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信息[32] - 公司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应控制知情人范围并保密[35] - 公共传媒消息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提供证据并发布澄清公告[36][37]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规定确保真实准确[38]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将被追责[40][41][44]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时董事会应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4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3]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3]
*ST兰黄(00092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