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股份(603277) -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的依据,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 会计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并由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