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2] -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4550万元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5%[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123,297,520股[14]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 公司章程修订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2] - 公司章程修订将“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改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6]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6] - 股东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报酬事项[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7] 交易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11][13]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会议召开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32]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32] - 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31]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34]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3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未达10%,可由董事长审批决定[36]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及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3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33]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9]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52] 其他事项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62][63]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63]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69]
万丰奥威(00208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