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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68861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威迈斯威迈斯(SH:688612)2025-08-25 18: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能力,董事会决定下设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本规则 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 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或变更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战略委员会 委员由董事长、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