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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6886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威迈斯威迈斯(SH:688612)2025-08-25 18: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科学、高效、务实的决策体系,优化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机制,提升公 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人力资源相关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