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酒店(08315) - 适用於二零二五年股东週年大会(「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的代表委任表格
CENTURY PLAZA HOTEL GROUP (原 名 為 長 城 匯 理 公 司) (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代 號:8315) 適用於二零二五年股東週年大會(「大會」)(或其任何續會)的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附註1) 地址為 (FORMERLY KNOWN AS GREATWALLE INC.) 新 都 酒 店 集 團 (附註6) : 附註: 1. 請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10.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之通函內。 11. 決議案之全文載於大會通告內。 為新都酒店集團(「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5港元普通股 (附註2) 股 的登記持有人,茲委任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主席或 (附註3) 地址為 為本人╱吾等的受委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時正假座香港上環德輔道中199號無限極 廣場38樓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及其任何續會,以考慮並酌情通過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載的下列決議案,並按下列指示於會上投票, 或倘未有作出指示,則本人╱吾等的代表可酌情自行決定,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