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3006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8月)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恒锋信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董事会秘 书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 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并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四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