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600529) -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部门工作安排 - 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6]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上一年度报告[10][11] 审计流程规定 - 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特殊业务实施时送达[17] - 被审计单位对报告有异议5个工作日内提书面意见[17] - 被审单位或个人对决定和结论有异议10日内向董事会申请复审[17] 奖惩措施 - 审计部建议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和奖励[19] - 对违反制度的单位、个人给予处分、处罚或移交处理[20] - 审计人员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未构成犯罪给予处分和处罚[2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制度由内部审计机构解释,董事会修订[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