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600529) -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或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董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三年,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8] - 制定选聘外部审计机构政策,提议启动选聘,审议决定聘用机构[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1]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督促实施[13]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4] 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与年报同时披露[15] 股东相关 - 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书面请求,可向法院诉讼[20] - 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1]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4] -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4] - 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26] 其他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17] - 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