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76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4]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向法院诉讼[7][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于当日书面报告公司[8] 公司决策与会议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及时披露[1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28]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应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1]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3]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8]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42] - 当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或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数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44]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6]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47]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0][51]
博亚精工(30097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