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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6887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珠海冠宇珠海冠宇(SH:688772)2025-08-25 19:03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 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 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一条 为加强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