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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辰科技(60327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众辰科技众辰科技(SH:603275)2025-08-25 19:03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通知,应由召集人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于 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及其他需要参会 的人员;经过半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会议召开通知应包括会议日期与时间、地点、方式、会议期限与会议需讨 论的议题,并充分提供与议题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名独立 董事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必须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有效,表决 方式包括举手表决、书面表决及通讯表决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 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