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辰科技(60327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 则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 职务。 第九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 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