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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泰集团(605138) -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稿)
盛泰集团盛泰集团(SH:605138)2025-08-25 19:03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注册会计师 资格;(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 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 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在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 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本制度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 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 力。 第八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资格; (二) 具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本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 具备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