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医学(30106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与目的 - 公司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其权益[2]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建立投资者基础等[5] 工作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充分披露等六项原则[5]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11] 沟通内容与安排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信息[11] - 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为中小股东参会创造条件[10] 沟通渠道与活动 - 网站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14]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交流,回复需审核[15][17] - 做好分析师会议等活动[18] 活动时间与人员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相关活动[33]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举行说明会[35] - 参与说明会人员包括董事长等[23] 活动后披露与应急 - 活动结束后及时披露主要内容[20]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及时召开说明会[23] 联系方式与管理 - 设立咨询电话等并保证渠道畅通[30] - 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管理[32] 培训与分红沟通 - 董事会秘书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33] - 分红方案审议前与股东沟通[35] 会议通知与要求 - 年度报告说明会提前两日通知,不少于两小时[36] - 活动不得提供未披露信息,资料平等提供[36] 报告与信息发布 - 委托发表报告注明受委托完成[38] - 适当时候选媒体发布信息,避免提前披露[38] 档案与致歉 - 活动建立档案制度,按方式分类保存三年[38][39] - 特定情形向投资者公开致歉[3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规定为准[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