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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卫医学(3010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兰卫医学兰卫医学(SZ:301060)2025-08-25 19:03

人员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特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6] 增持减持规定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情况且拟继续增持,需披露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超六个月[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股份,到期自动解锁无限售条件股份[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13] - 公司或本人因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处罚等未满六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3] - 本人因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特定情况除外)不得减持股份[13] - 本人因涉及与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3]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自相关告知书或裁判作出至特定情形发生前不得减持股份[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5]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登记股份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6] - 减持计划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备案并公告,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16][17]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发生重大事项时应披露进展,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在规定时间报告公告[17][18]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进展,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19] 交易管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买卖本公司股票,应在买卖前三日填写问询函并经审核[13] - 公司同意问询人在指定期间进行问询函中计划的交易,若期间发生禁止买卖情形,董事会将另行书面通知[34] - 若问询人不按要求,进行问询函中计划的交易将违反相关规定[34] - 交易申报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且申报人未掌握未公告的股价敏感信息[37] - 交易申报涵盖拟交易证券类型、方向、数量、价格、变动前后持股数量及交易日期等信息[37] 信息披露 - 股份变动(除特定情况)自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1] - 违规“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22] - 定期报告披露报告期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22] 责任分工 - 董事长为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管理数据信息并检查披露情况[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