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鑫生活(30150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恒鑫生活恒鑫生活(SZ:301501)2025-08-25 19:03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或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或利润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股东会审议[8] 委托理财额度管理 - 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6] - 公司及子公司应在批准额度及范围内进行委托理财,决议有效期内不超批准额度[7] 子公司委托理财规定 - 子公司委托理财应报公司审批,申请需含资金来源、投资规模等,由财务部门评估分析[6] 委托理财管理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规划、业务经办、核算及资料保管等[11] 委托理财监督与责任 - 内审部门负责监督,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可监督检查,必要时聘外部审计机构[16] - 违规或失职致损失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6]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