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鑫生活(30150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恒鑫生活恒鑫生活(SZ:301501)2025-08-25 19:03

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三名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天通知委员[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高考核标准并考核[7] - 研究审查董高薪酬政策与方案[7] - 董高述职自评,委员会评价并报董事会[10] 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2]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