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鑫生活(3015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恒鑫生活恒鑫生活(SZ:301501)2025-08-25 19:0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2]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3]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2日内决定是否召开临时会议,10日内召集[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通知[8]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2] 会议出席与委托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16] 表决规则 - 会议表决实行1人1票[22] - 独立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22] - 提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票,担保事项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表决有相应规则[26] - 提案未通过,1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8] - 部分情况会议对议题暂缓表决[29]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可视需要全程录音[31]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出席人员签名[32] - 秘书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33]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意见可书面说明[34]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