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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豪恩汽电豪恩汽电(SZ:301488)2025-08-25 19:03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研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本工作细则所称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选拔,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 简 称 " 《 公 司 法 》 " )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时,须提出书 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 行必要说明。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等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公 司董事会应尽快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选举产生新的委员;在新的委员就任 前,原委员仍应依照本规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