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认定为重大差错[3] - 涉及净资产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认定为重大差错[3] - 涉及收入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认定为重大差错[5] - 涉及利润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认定为重大差错[5]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未公告披露属重大差错[10]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最近年度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且未公告披露属重大差错[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且未公告披露属重大差错[10]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最新预计净利润较原预计差异大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11]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差异达20%以上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12] 责任承担与追究 - 董事长等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有从重、从轻等处理情形[16] - 责任追究前应保障责任人陈述和申辩权利[16]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有公司内通报批评等五种[16] - 责任追究结果可纳入绩效考核指标[17]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公告形式披露[17] 制度相关 - 季度、半年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0] - 制度部分术语含本数或不含本数有界定[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