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资金占用制度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2] 公司规范 - 公司人员、资产、财务应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分开[3]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3] 审计要求 -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需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4] 清偿规定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5] -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需符合多项规定[6] 责任与报告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15] - 财务总监发现资金占用2日内书面报告董事长[16] 会议与处理 - 董事长根据报告召开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宜[7] - 若董事长不召开,由非董事长董事召集会议,关联董事回避[7] 后续措施 - 董事会秘书发限期清偿通知,做好信息披露等[7] - 若未清偿,公司20日内向司法部门申请股份变现偿还[7] 制度执行 - 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7][8]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股东会通过生效[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