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豪恩汽电豪恩汽电(SZ:301488)2025-08-25 19:0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被提名[9] - 独立董事连续担任不得超过六年[13]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5] 监督与罢免 - 特定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7] - 独立董事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17]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选[17][18] 委员会要求 - 审计、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4] 会议相关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5]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0] - 履职中关注重大事项可提请专门委员会讨论[31]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32]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6] 公司保障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提供资料和工作条件[38][41]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相关费用,给予相适应津贴[4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6]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