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和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芯能科技芯能科技(SH:603105)2025-08-25 19:16

公司治理 - 公司拟增设1名职工董事,董事会人数从7人调整为8人[4]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公司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含《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89][90] 公司变更 - 公司住所拟从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变更为浙江省海宁市施带路23号[6] - 修订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88] 债券发行与转股 -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发行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8.80亿元[7] - “芯能转债”自2024年5月6日可转股,起止日期至2029年10月25日[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芯能转债”累计转股6,519股,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变更[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规定[13] - 发起人等不同主体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13][1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17]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等情况,股东可为公司利益直接诉讼[18]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6] 交易与担保审议 - 公司审议批准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22] - 公司审议批准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有多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形[23]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等情况,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4]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42]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42]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多项关联交易及交易事项[43][44][45]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57]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59]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60]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 - 5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负责人1名[62][63]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64] -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3人[7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73]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75] - 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6]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8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82][83][8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84]

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和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