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7]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7] - 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不得被提名[8] - 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2] - 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2] 独立董事比例与任职期限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4]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4]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31]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4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43] 公司保障与配合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保障知情权[49,50] - 及时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按规定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53] - 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44] - 相关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5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6] - 部分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相关事项需审议[36,37]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55]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56] 其他规定 - 不应从公司等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5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5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62]
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