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芯能科技芯能科技(SH:603105)2025-08-25 19:1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6] 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0]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2] 股东会召集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百分之十[14] 临时提案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20]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21] 股权登记日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5] 会议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6] 投票时间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9]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2] 回购与决议通过比例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股东会授权决议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普通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6] 提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58]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5]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61] 董事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44] 表决相关规定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7]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45]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 董事会授权原则 -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等事项应遵循以经营发展为中心、灵活务实、不损害股东权益原则[68] 董事会决策要求 - 董事会对授权事项决策时应充分商讨论证,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提供咨询意见[69]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批准[71]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依照国家法律等有关规定为准[72] - 本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73] - 本规则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74] - 本规则修改时由董事会提出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75]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