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黑牡丹黑牡丹(SH:600510)2025-08-25 19:18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属于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6]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需报告[8] 重大风险报告情况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重大风险[11] 人员履职报告情况 - 除董事长、总裁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1] 业绩情况报告情况 -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需报告业绩情况[11]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超50%需报告业绩情况[11] - 预计净利润扭亏为盈需报告业绩情况[11] - 预计利润总额等孰低为负值且扣除特定收入后营收低于3亿元需报告业绩情况[11] - 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需报告业绩情况[11] - 公司预计业绩与盈利预测差异达20%以上需及时报告[13] 重大事项金额标准 - 资产总额占比10%(含)以上[13] - 资产净额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3] - 成交金额占比10%(含)以上且超1000万元[13] - 交易利润占比10%(含)以上且超100万元[13] -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10%(含)以上且超1000万元[13] - 净利润占比10%(含)以上且超100万元[13] 股东及控制人变更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需及时报告[14] 重大事项预报要求 - 各部门应在重大事项触及特定时点当日向董事会预报[16] 未及时上报处罚 - 报告人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受行政和经济处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