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是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具体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 子公司负责人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工作。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 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