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制度中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分。 第八条 公司募集资金在具体存放时应该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并及时公告。相关协议签订后,公司可以使用募集资金。该协议至少应当包 括以下内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