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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黑牡丹黑牡丹(SH:600510)2025-08-25 19:18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 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 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明确说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股东会选举 2 名以上(含 2 名)的董事的议案。 股东会仅选举 1 名董事时,累积投票制效果等同于直接投票制,故无需适用累积 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于本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