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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黑牡丹黑牡丹(SH:600510)2025-08-25 19:18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含续聘、改聘,下同)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及相关信息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决 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不 当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 况。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