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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黑牡丹黑牡丹(SH:600510)2025-08-25 19:18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一条 为完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