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黑牡丹黑牡丹(SH:600510)2025-08-25 19:1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 - 需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公开谴责3次以上[9] 独立董事人数与构成 - 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1/3,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 资料保存与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会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20]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0]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4] - 不应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取得其他利益[24] - 制订调整考虑公司业绩、行业水平和工作强度[24] - 每届董事会评估后制订或调整并审批披露[24] - 津贴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按季发放,代扣个税[24] - 履职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公司据实报销[2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6] - 与新规抵触按新规修订并报股东会批准[2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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