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3] - 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会议做出的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6][7] -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7]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由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协商确定[17] - 对年审事务所评价为肯定提请续聘,为否定改聘[18] - 改聘需全面了解评价,提交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会审议[18]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确需改聘需约见双方评价[19] 其他规定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19]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1]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细则与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1]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