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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黑牡丹黑牡丹(SH:600510)2025-08-25 19:18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公司内部控制与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强化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