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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黑牡丹黑牡丹(SH:600510)2025-08-25 19:18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和完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与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订本制度。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交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 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 3 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第二条 公司设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