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1年内,董监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2]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2] - 董监高任职及任期届满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3]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任职等情况应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董监高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6] 买卖限制 - 董监高违反6个月内买卖规定,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7] - 董监高在年报等公告前不得买卖股票[8] 限售管理 - 因特定情形设限售条件,公司应申请登记,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9] 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监高持股信息并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10] - 董监高持股变动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0] - 董监高转让股票违规,证监会采取监管或处罚措施[10] 办法执行与生效 - 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按新规定并修订报董事会[11]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