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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68877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珠海冠宇珠海冠宇(SH:688772)2025-08-25 19:18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 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 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1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 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