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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恩电气(00245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摩恩电气摩恩电气(SZ:002451)2025-08-25 19:19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 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行使相应的职权,履行 相应的职责,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如下职责: (一) 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 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二) 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的披露工作;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