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能集团(02459) - 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现有股份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之基準以非包销...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會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茲 提 述 昇 能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本公司」)日 期 為 二 零 二 五 年 七 月 二 十 五 日 之 章 程(「章 程」)及 本 公 司 日 期 為 二 零 二 五 年 八 月 十 二 日 之 公 告(「該公告」),內 容 有 關 供 股。 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任何證券之邀請或要約。 SANERGY GROUP LIMITED 昇能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59) 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兩(2)股現有股份 獲發一(1)股供股股份之基準 以非包銷基準進行供股之結果 供股配售代理 – 1 – 供股結果及補償安排 誠 如 該 公 告 所 披 露,於 二 零 二 五 年 八 月 八 日(星 期 五)下 午 四 時 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