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秘、董监高、部门负责人、大股东等人员和机构[4][5]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为主要责任人[5]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6] - 公司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6] 特定对象沟通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需其签署承诺书,包含不打探、不泄漏未公开信息等内容[10][11] - 公司应核查特定对象文件,存在问题要求改正,涉及未公开信息立即报告并公告[11] - 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息资料,其他投资者有相同要求应平等提供[14]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并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一次性签署日常生产经营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22]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披露[17] 定期报告编制与审议 - 公司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组织编制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由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29] - 公司董事、高管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应投反对或弃权票并陈述理由[28] 重大信息临时公告流程 - 公司重大信息临时公告由证券事务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时通报董事和高管[31] 信息披露程序 - 公司信息披露前需经提供信息单位负责人核对、证券事务部汇总编写、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审核同意等程序[39] 信息公告发布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重大信息[53] 公告报送 - 公司应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深交所登记、指定媒体公告,同时报送注册地证监局[54] 制度自查评估 - 公司董事会应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自查评估,并在年报中披露评估报告[56] 子公司财务报告 - 各子公司应提前编制财务报告,审核通过后上报公司财务等部门[30] 相关人员职责 - 公司董事应了解公司情况,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34]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及进展[41]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特定情况发生时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47][4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控制权前需解决未清偿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问题[4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有多种禁止占用方式[45] 信息披露媒体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54]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义务 -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格履行承诺[42][43][50][51] -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欺诈活动[43][45] -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回复公司和深交所询问,提供相关资料[43] -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52] 独立董事职责 - 公司独立董事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56]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无法与实际控制人取得联系或知悉相关情形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49] - 公司拟暂缓披露信息需符合信息未泄露、内幕人士书面承诺保密、证券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60] - 公司拟豁免披露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定情形可豁免[61] 保密工作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需与董事会签署保密责任书[64] 文件档案管理 - 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档案管理[66] 文件查阅 - 公司董事等可随时查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股东可查已公开资料[68] 监管文件处理 - 公司收到监管文件需送交董事会秘书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69] 违规处理 - 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相应处分[71] - 各部门等重大事项报告问题致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7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需检查制度并更正,处分责任人[73]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处罚[73]
新瀚新材(30107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