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10] 会议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14] 决议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7]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涉及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董事选举 - 董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2]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3] - 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当选董事得票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35] 其他要点 - 会议记录应保存十年[43]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4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3]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45] - 公司应在特定情形下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本规则,如法规与章程修改、股东会决定等[47,48] - 公告或通知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篇幅长可摘要披露,全文需在指定网站公布[50]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公告[51]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修改亦同[51]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52]
新瀚新材(3010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