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瀚新材(30107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二分之一以上[4]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2]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出通知[12] - 快捷通知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4]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4]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6]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议事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0]